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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25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浏览量:

湖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中医药院校,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中医药院校,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开设34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教等6大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中医学入选湖南省“十四五”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外国语学院成立于2022年9月,前身是人文与管理学院外语系。2023年1月,外国语学院正式独立运行。我校英语专业创办于2004年,2023年新增商务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学术及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9人,博士13人(含在读),具有硕、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全体教职工的90% 以上;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人;有海外留学背景教师8人;省级教学能手1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部级国际交流人才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标兵 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务工作示范岗1人。学院职工党支部系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聘请客座教授2人,外籍教师1人。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术氛围日益浓厚,教学科研成果日渐丰硕。2019年以来,学院获批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5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0余部。学院教师主持省厅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项目近30项,在CSSCI、CSCD、北大中文核心等各级各类刊物公开发表论文近100篇,荣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10余项。拥有教育部产学协同育人平台、湖南省中医药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中医药文化翻译与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学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聚力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将学院建设成为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院校中特色鲜明的复合应用型外语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继承复合应用型外语人才培养传统,突出服务中医药行业需求的办学方针,形成“英语+中医药”和“英语+中医药+商务”双专业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构建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体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学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2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外国语学院招聘计划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9:00至2025年12月7日17: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等,总分100分。

综合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综合评议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综合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审稿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意识、审稿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B类岗位均以综合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8458113(学校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0731-88456382(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咨询邮箱:wgy-bgs@hnucm.edu.cn(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湖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