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华初
副组长:刘鑫、刘江
成 员:胡瑾、谢粤湘、龚思鹏
秘 书:唐紫玉
纪检员:胡瑾
高水平成果材料审核专家组:刘江、胡瑾、谢粤湘
二、推荐程序

三、推荐指标分配
四、2027年推免方案的重点工作及变化
(一)增加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加分认定
针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参照SCIE一区论文发表第一作者予以加分(加20分);同时纳入学业放宽条件(即申请者的平均学生绩点排名可由专业的前15%放宽到前30%)。
(二)从严要求加分审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生高水平成果申报材料的审核要求,遵从“权威、可信、从严”的原则审核相关材料,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在各学院组建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开展真实性、原创性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公开答辩。
五、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一)材料准备
符合条件的拟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由各学院组织申报,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及顺序见附件1)。材料要求如下:
1.完整、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2.个人陈述(附件3),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在校期间表现、科研训练经历及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陈述末尾应包含诚信承诺及签名;
3.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或者在学生管理科老师处打印);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5.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注:《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行教字〔2024〕5号)所涉及的竞赛类学科竞赛认定范围以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认定的学科竞赛为准。
(二)学院审核
审核专家组的审核范围按照管理办法“免试生推荐条件”中第八条规定的放宽学业要求,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针对科研创新成果审查的重点,包括核实成果是否为本科阶段取得、是否与本学科专业相关;学生与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含指导教师)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不得纳入加分认定。竞赛奖项审查重点为核查奖项是否为本科阶段取得、学生是否为独立参与或主力成员、竞赛是否属于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要求加强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要求学生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后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审核表》(附件4)。学院须完整保存推免申请及选拔全过程材料,保存期限纸质材料不少于1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
(三)材料报送
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加分材料需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5),在9月8—10日内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各职能部门不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认定),各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对相应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学生推免综合评分构成计算出学生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各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及推荐名单于9月11日12:00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jwc_xj@hnucm.edu.cn,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二办公楼108室。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各学院学生提交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2.各学院学生提交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成册,纸质版)。
3.各学院学生成绩单(电子版,格式为pdf,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pdf)
4.《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审核表》(电子版)
5.湖南中医药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
6.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6,此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电子版)。
7.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结(须包含本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荐选拔程序、申请人员名单、自愿放弃人员名单以及本学院推荐意见等,纸质版、电子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须完整保存本学院申请推荐免试及其开展推荐工作的过程材料,要求纸质版1年以上,电子版5年以上。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综合评分相同的排序问题
推荐生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学生推免综合评分构成”计算出学生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综合评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时,按平均学分绩确定先后顺序。
(二)论文认定说明
根据学校推免文件,从2025年起对论文认定的细节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1.SCIE论文认定
2024-2026年发表的SCIE论文:因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未发布2024版分区表,且自2026年起不再更新发布期刊分区表,统一采用2025版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大类数据进行认定;
2023年及以前发表的SCIE论文:仍按论文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分区表(升级版)大类数据执行。
2.中文论文认定
中文论文原则上需要被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之一全文收录(非平台第三方合作期刊);国际期刊论文以WOS、EI、MEDLINE、PubMed等权威数据库实际收录状态作为核验依据。
3.不予认定论文
是指不予认定的期刊类型,如内刊、增刊以及非学术类期刊。
七、附则
(一)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参加一次研究生免试推荐。
(二)学生在申报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免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报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2日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附相关材料清单
2.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4.《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审核表》
5.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材料审核汇总表
6.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7.湖南中医药大学自愿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情况简表
8.职能部门加分材料审核联系方式
9.相关政策文件
10.湖南中医药大学外国语学院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免试生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